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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社市委政协党派提案 7_关于建立全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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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政府:

  校企合作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,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、培养技能型人才和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。通过校企合作,可以优势互补,资源互通,利益共享,共同发展,最终实现多赢效果的良好社会局面。近年来,中共市委、市政府积极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,在探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在全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过程中,还存在着诸多问题,主要表现在:一是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引导、重视不够,加之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到位,缺乏参与合作的积极性,导致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相关协议上,没有实质性的开展。二是校企合作缺乏必要的合作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,校企合作工作难以开展。三是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需要脱节,造成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,人才的实用性得不到保障。

  为此,特提出以下建议:

  一、加大校企合作政策的宣传力度,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校企合作的惠企政策,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,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为企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,营造职业教育和企业共赢良好格局。

  二、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机制,建立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由税务、财政、教育、人资社保、经信、科技等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领导小组,邀请行业或企业参与,明确各部门在校企合作发展中的责任。

三、制定出台推进校企合作激励及奖惩机制的具体措施,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经费,确保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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